又有鴿子去天國報到了...Orz!
這真是讓人不樂意見到的消息!
就像報紙寫的,
本來抓到通緝犯是件好事,
尤其又是個新進同仁查緝到的,
是很值得鼓勵的!
但是一時的疏忽,卻造成多方的悲劇,
實在是太令人難以承受!
的確!就某種方面而言,
《要塞堡壘地帶法》的通緝犯並不是什麼重犯,
可是最倒楣的是誰知道這個通緝犯有重度的精神病,
冷不防地就拿出刀子戳死這名年輕的鴿子!
我知道整個移送嫌犯的過程有瑕疵,
但是整個鴿子的制度難道就不用去檢討嗎?
(更應該說的是台灣的社會體制太多詬病了)
老是只會處分,那處分完之後呢?
有什麼更積極的作為嗎?
人總是不夠,
工具(槍、防彈衣、無線電)老是這麼爛或不夠,
難道這些都不用改進嗎?
還有,什麼阿薩不魯的東西都要鴿子管,
又要做這又要做那,
真以為鴿子有三頭六臂加分身就對了!
唉!說再多又有什麼用,
過不久之後,這件事又會變成陳年往事,
會繼續哀慟的也只有亡者的親屬罷了!
老話一句,
歷史的教訓就是人們永遠無法記取教訓,
不是當事者的人根本難以刻銘在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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