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9日的下午一點半左右,學長盤查到一名竊盜通緝犯,而這名通緝犯是雲林地檢署通緝的。
依照慣例,還是規定,我不是很確定,哪個鴿子所抓到的通緝犯,就得自己送去當地通緝的地方。也就是說,即便是屏東通緝的,還是得要自己送。
那關我啥事呢???
因為隔天早上學長要去國慶勤務,如果由他自己送的話,那他幾乎不用休息了,所以就變成剛起班的我送通緝犯去雲林XD!
這對我來說真是頗為艱鉅的任務,除了要開車到雲林以外,不太熟悉押解人犯的流程也是我很頭痛的原因,簡直就是oh my god!
於是對於其他學長再簡單不過的事情,我卻是忐忑不安,要再三地確定如何上下高速公路的交流道和路程,才不至於拖到押解的時間。還有,也要確定整個解送的流程是怎樣,才不會又出包!喔!真是超煩的,為什麼要叫我去呢?
所幸,跟我一起押解的警備隊學長人還不錯,不是我想像中的噗嚨共,也算是有押解人犯的經驗,讓我真是放鬆心情不少!
去雲林的路程先由他開車,回來就換我開!不過一開始我只是禮貌性地問學長說會不會累?需不需要換我開?沒想到學長的心臟真是夠大,竟然敢放心地交給我這個超危險駕駛XD!但是其實一開始他還是有看著我開一大段路,到後來就睡著了!睡著了!睡著了!XD
第一次開高速公路真的很挫,很怕一不小心會失控而發生...!但是其實上手之後,真的比開一般道路好開太多,有時候還會不小心就衝到時速140公里。我換車道也還算流暢,本來我還想說我會不敢換車道,而一路走同個車道回台北!
這次的經驗真是很難得,不過我其實不太喜歡這麼麻煩的事,一次就好XD!感謝跟我一起去的學長,也幸好這名通緝犯算是滿配合的,沒有太多的折騰!還有,我吃晚餐的雲林阿貴麵食攤,老闆人很親切,這就是南部人的人情味呀。最後,我安全地回台北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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